项目概况
******街道水利工程物业化(河道)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GC-2024-41
项目名称:******街道水利工程物业化(河道)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993.92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850993.9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服务期限具体开始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合同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相关考核,如考核结果符合招标人考核办法要求的,则招标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及上级政策调整有权不续签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线上开标(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4fMkKyPWeF2HSSMYFv6+KQ==&utm=app-announcement-front.354d6ec3.0.0.74df90500d0911efb35e438cb8edadbb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2)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3)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5)供应商将备份响应文件于2024年5月19日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也可以于磋商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磋商现场递交。备份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6)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街道庙桥中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恩宇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合兴路中昌国际大厦19楼1909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蕾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林秀奇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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