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纳水溪水库工程(官屋基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ESLC-202412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412FJ-******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纳水溪水库******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利发改审批〔2024〕662号、利发改审批〔2024******人民政府 ,建设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凉雾乡官屋基村 建设规模:拟新建纳水溪水库移民安置小区,规划面积 24249.50 m2(约36.37 亩),建筑占地面积 7275.00 m2,总建筑面积 3******消防控制室 32.85 m2。不计容建筑面积 6935.00m2,主要包括:架空层面积 4806.70m2******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64.5******幼儿园 1025.92 m2,公厕 128.08 m2,垃圾收集房 30.00 m2。小区容积率 1.16,建筑密度 28%,绿地率30%,住宅户数 230户。机动车停车位 130个,非机动车位182个,其中13个充电车位。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 EPC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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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06 合同估算价:******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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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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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和市政专业(给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1月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类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其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将网站查询结果以截图形式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内。(8)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 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9)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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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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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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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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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lc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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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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