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4-5月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BZB--2025-2579
项目名称:2025年度4-5月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展览日期: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0日
采购包2:展览日期: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30日
采购包3:展览日期: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
采购包4:展览日期: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1日
采购包5:展览日期: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30日
采购包6:展览日期:大阪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东京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
采购包7:展览日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阿尔及利亚食品、配料及机械包装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2(巴西国际食品及服务展览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3(沙特国际汽配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4(第29届伊朗石油天然气及炼化展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6(日本高功能性材料周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阿尔及利亚食品、配料及机械包装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 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2(巴西国际食品及服务展览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 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3(沙特国际汽配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 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4(第29届伊朗石油天然气及炼化展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 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5(俄罗斯国际汽车配件及售后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 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6(日本高功能性材料周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 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合同包7(马来西亚国际食品饮料展)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 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7)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时间: 2025年03月11日至 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2579-(包号)。 2.(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响应电子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后2个工作日之内),递交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会议室。(3)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名称:陕西省商务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69号长丰园三区5号楼9层9006室
联系方式:******转838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转838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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