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合同包1(长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备补充项目):
******有限公司)
李宝文(采购人代表)、李成兵、叶科军、高举、周可卫
依据原国家计委《关******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2号西北饭店中门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高新时代广场B座10楼
项目联系人:鱼锋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6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