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购买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DFX-2025—Z102
项目名称:医疗责任险购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责任险购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个人所得税除外),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经营医疗责任保险业务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和指标,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有效授权视为拥有同等资质和指标,总公司只允许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投资开办,其法人、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5年04月02日至 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名称:******医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华门2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福清商会大厦11楼1101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29-******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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