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GJ-2025-16CG
项目名称:2025年度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一标段(蔬菜、调味品、鸡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蔬菜 | 蔬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 |
1-2 | 调味品 | 调味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1-3 | 禽蛋 | 鸡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2(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二标段(肉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畜禽肉 | 肉类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3(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三标段(粮油)):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 粮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包4(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四标段(水果、辅食、奶制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水果、坚果加工品 | 水果、辅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4-2 | 乳制品 | 奶制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一标段(蔬菜、调味品、鸡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国务院******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14)《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1)《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2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2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2(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二标段(肉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第一标段
合同包3(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三标段(粮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第一标段
合同包4(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四标段(水果、辅食、奶制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第一标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一标段(蔬菜、调味品、鸡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动物防疫合格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动物防疫合格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以后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本单位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以后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二标段(肉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第一标段
合同包3(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三标段(粮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以后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本单位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4月以后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8、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食材采购第四标段(水果、辅食、奶制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第一标段
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每个供应商可报名多个标段,只允许一个标段中标。
2.请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后果自负。
3.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
4.各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逾期提交的,系统将拒绝接收。
7.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 。
9、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发布。
名称: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地址:宝鸡市蟠龙新区龙翔大道9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B-604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毅清
电话:******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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