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良村工业区道路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A02-440606-2025-0031-01-01
招标项目名称:乐从镇良村工业区道路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0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一: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专业,请问市政公用工程是否符合加分标准。
答:不符合。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职称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1技术职称专业“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市政路桥、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等”方可得分。
问题二:
我司对以上获奖情况做出以下几点!1.请问独立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是否认定为企业独立承建的项目2.独立承接的市政项目,参建项目是否属于独立承接的市政项目3.如参建项目属于独立承接的市政项目是否认定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单位在本次加分项存在错别字!4.如参建项目属于市政独立承接的项目,请问参建单位的总包单位属于独立承接的还是独立承建的项目获奖!5.如参建项目属于独立承接的项目,请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误以用文字的方式欺骗各投标人!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三十一此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我司在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中,经我司对招标文件中奖项的加分项对本次独立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奖还需招标代理单位明确回复以上问题?
答:1.是。2.不属于。获奖项目类别须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独立承接是指该市政道路工程是由投标人整体承建或以联合体施工单位形式参与施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获奖且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作为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分包形式参与施工并获取奖项的不予认可。3.参建项目不属于独立承接项目。4.如投标人以总包单位形式获奖,则该获奖属于独立承接/独立承建项目获奖,予以认可。5.不存在所列行为。
二、澄清修改内容
由于上版电子清单格式有误,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随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布的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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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7月04日 | 日期:2025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