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雄安校区艺术教育课程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艺术教育课程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四中雄安校区艺术教育课程
1.2 采购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
1.3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定******学校教育体系,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与团队协作能力,塑造校园文化特色。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和教师的管理工作,组织考查考试,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3 项目期限: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每周2-3课时(含分声部练习与合排),寒暑假集训营,共计924个课时。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本次服务采购需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公开比选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公开比选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 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办事处(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C2号楼3层B303室)领取公开比选文件。
如参选人不能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须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邮箱:******)。
4.2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套。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9时00分。
******办事处(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C2号楼3层B303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比选公告在北京四中雄安校区官方网站(************有限公司(******/#/index)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雁翎大街375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C2号楼3层B303室
联 系 人:肖建水 吴红亮 楚胜男 杨超 宋文华
电 话:******、******、0312-******
邮 箱:******